補教人生續集 高國華「前妻們」爲祖厝上法院

蔡鬱璇質疑何廷芳拿出的離婚協議書不是真的。(圖/資料照/翻攝自蔡鬱璇、陳子璇臉書)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補教名師國華2010年被拍到和陳子璇在國道上喇舌,同年和第二任妻子蔡鬱璇離婚,但他卻未如約給付3000萬元的贍養費給蔡,祖厝因此遭到法拍,流標三次後,4月由高的第一任妻子何廷芳以7687萬元得標。但蔡鬱璇質疑何的離婚協議書有疑慮,認爲何與高之間根本沒有債務,於是向法院提出分配異議訴訟

▲高國華祖厝被第一任妻子何廷芳得標。(圖/翻攝自Google Maps)

高國華在與美女主播蔡鬱璇離婚後,並未如期給付3000萬元的贍養費,在金山南路的祖厝因此遭到法拍,流標三次後由他的第一任妻子何廷芳得標。何廷芳拿出2001年的離婚協議書主張,高國華也沒有依約給予贍養費給她,積欠她7000多萬元,因此她有權參與強制執行程序

臺北地院5日首度開庭雙方均未露面委託律師出席。蔡鬱璇律師提出質疑,爲什麼離婚16年何廷芳都沒有來索討債務,又在這個時間點才主張有7000多萬元的債務,明顯不符常理,質疑對方主張的離婚協議書可能不是真的,會向大安區戶政事務所調閱,之後再考慮要不要傳訊證人

對此,何廷芳的律師則表示,離婚協議書沒有造假,確實是真的,因此他們也同意蔡鬱璇去向戶政事務所調閱。同時,何的律師也提到,高國華不僅積欠贍養費,就連在2007年左右和何廷芳租屋租金也拖欠未還。法官最後諭知10月9日再開庭,讓雙方調閱完相關資料後,再決定是否傳喚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