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國華向美女主播前妻討1.3億 法院判敗訴

▲高國華前妻蔡鬱璇索討1.3億店面賣出獲利敗訴。(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補教名師高國華因與陳子璇婚外情,和美女主播妻子蔡鬱璇離婚,不過高國華提告要求蔡鬱璇返還離婚後,位在臺中市一家店面賣出時的獲利1.3億元。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宣判,高國華敗訴。

高國華認爲,當年與蔡鬱璇談離婚時,他將爲在臺中市的一間店面賣給蔡,並且在離婚協議書中著名,未來該店面若有再轉賣,獲利應由2人平分。2013年,蔡鬱璇也賣掉店面,售價爲1.3億元,因此根據協議,高國華應可得其中的1500萬元。

不過蔡鬱璇認爲,當時2人都不想要該間店面,但因爲店面登記在蔡鬱璇名下,是蔡爲了讓店面出售,同意在離婚協議書內提出所得均分。但2人也簽下一份公證書內容寫明,店面要在2011年7月31日前賣出,蔡鬱璇有自由處分權利。只是高國華離婚後,便對店面之事不聞不問,蔡鬱璇自己想方設法賣了房子,是高國華違約在先,沒有理由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