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院禁帶外食判決兩樣情!美麗華勝、國賓敗訴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到底進電影院,能不能攜帶外食呢?沒想到法院有兩種截然不同判決。西門町國賓戲院微風國賓公告列舉數十項消費者禁帶入場食物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認定其中薯條、洋芋片不應禁帶,各開罰2萬5千元,2家戲院提告抗罰。然而最早挨罰的美麗華大影城,因「全面禁帶外食」被罰14萬元,去年10月高等行政法院卻認定,限帶外食是維護其他消費者不被食物干擾,因此撤銷罰單

看電影配零食吃得好過癮,不過先前國賓影城禁帶外食,還洋洋灑灑從滷味列到洋芋片、冰品都不行,讓消費者看了覺得好掃興。一位消費者表示,「帶皮籽水果,這一項就有一點太誇張,因爲列這麼多,我完全不會看,感覺就是什麼都不能帶。」

市府觀傳局認定其中薯條、洋芋片不應該禁帶,開罰西門町國賓戲院、微風國賓各2萬5千元,2家戲院提告抗罰,臺北地院卻認爲不需撤銷罰單,國賓影城還會繼續上訴;但最早被開罰的美麗華大直影城被罰的14萬卻不用繳,因爲上訴後,法官認爲憲法保障人民職業自由,業者規定不能帶外食,是維護其他消費者不被食物味道聲響干擾,屬於職業執行自由,判美麗華不用繳罰款

到底電影院能不能帶外食?竟然有兩種不同解讀。電影院的外食大戰纔剛開始,也讓民衆一頭霧水,難道看電影配上點小零食,這權益無法受到保障嗎?(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