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監委兒大呼小叫 竹聯幫分子痛揍害人左眼失明判刑3年6月

竹聯幫仁堂育仁會分子謝少鏞、張格維等人,2021年底因不滿監委鴻義章之子酒醉亂喊,率衆在臺北市士林區大南路截下鴻男等人汽車,謝男痛毆鴻男後離開,鴻男左眼受創,就醫治療後視力僅剩0.1,案經起訴,士林地院今分別依傷害致人重傷罪、聚衆施暴在場助勢罪,判謝徒刑3年10月、張徒刑4月。

判決指出,謝少鏞、張格維等多人2021年12月24日晚上在士林區小西街某據點,見李男駕駛汽車載送鴻男、賴男經過,鴻男酒醉對外呼喊,引起謝等人不滿,追逐並在大南路上截下李男車輛。

李、賴2人下車道歉,鴻男則走到汽車前方,遭謝男左手掐頸、右手揮拳攻擊面部,鴻男左臉被打,摀住左臉蹲坐路邊,李、賴2人上前勸阻,謝男、張男等人即駕車離開。鴻男經就醫治療並診斷,確定左眼球受撕裂傷、左眼失明、左眼窩骨折。

法官審酌謝、張2人未與鴻男達成和解,或取得鴻男諒解等情,今宣判,謝男犯傷害致人重傷罪,處徒刑3年10月,張格維犯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施強暴在場助勢罪,處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陳、廖、張、郭及不詳男子另案偵辦中,其餘涉案少年由少年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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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方法院。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