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北中院宣判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6人姦淫不滿14週歲幼女均被判刑

據青海海北中院的消息,1月5日,海北中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6名上訴人及原審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到11年8個月不等的刑罰。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2年7月至8月期間,李某某等6人爲泄私慾,單獨或共同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

法院認爲,李某某等6人爲泄私慾,單獨或共同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構成強姦罪,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對被害人實施姦淫行爲,屬於二人以上輪姦,犯罪動機卑劣,情節嚴重,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結合各上訴人及原審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年齡、自首、賠償、認罪認罰等法定酌定情節及對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表明人民法院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採取“零容忍”態度,體現了對侵害未成年人行爲堅決依法從嚴懲處的決心。

此次公開宣判邀請門源縣職業技術學校師生代表、婦聯工作人員、部分村委會幹部及上訴人親屬共50餘人參加旁聽。

紅星新聞記者 楊靈

編輯 彭疆 責編 鄧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