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周之鋒集資詐騙案

新京報訊 據上海一中法院消息,2024年5月15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周之鋒集資詐騙案,對周之鋒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周之鋒在庭審現場 資料圖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周之鋒繫上海詠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詠福公司)實際控制人,並於2017年受讓萊蕪匯票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票棧公司)。爲謀取非法利益,詠福公司推出福盈1號、福盈2號等基金產品,並設立線下門店,採用虛假宣傳、虛構資金用途等方式,以投資匯票棧公司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等高流動性低風險的金融產品爲名,承諾6.5%-13%的年化收益率向不特定公衆非法募集資金。經審計,截至2020年1月,共向400餘名投資人非法募集資金33億餘元,造成200餘名投資人實際經濟損失12億餘元。

上海一中院認爲,被告人周之鋒作爲詠福公司、匯票棧公司實際控制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集資詐騙罪。周之鋒的集資詐騙行爲給被害人造成特別重大的經濟損失,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結合本案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被害人代表等20人旁聽了宣判。本市司法機關將繼續加強對涉案資產的追贓挽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