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妻申請保護令 家暴夫縱火險燒死妻女 二審維持原判10 年

不滿妻申請保護令,家暴夫縱火險燒死妻女 ,二審維持原判10 年。(中時資料庫)

有長期家暴記錄的陳姓男子疑不滿妻子聲請保護令,在2022年5月19日凌晨3時丟汽油彈放火燒厝,造成陳男妻子洪女與2名女兒及2歲孫子安全逃出,但2名女兒腿部灼傷,陳男縱火後逃逸遭逮,一審認爲他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判10年,檢方上訴認爲量刑太輕,臺南高分院今(19)日駁回,仍維持原判決。

警方調查,案發當時陳男凌晨回到官田妻子與女兒租屋處,先在後院潑汽油點火,女兒發現後嘗試用棉被沾水滅火,但火勢太大滅火無效,這時陳男又跑到前門處潑汽油點火,火勢一發不可收拾,洪女一家驚險從前門逃生。

臺南市消防局凌晨3時03分獲報後,派出官田消防分隊等13車30人前往灌救,到場時平房已全面燃燒,陳的女兒說,是父親放的火。火勢約花15分鐘後撲滅,平房燃燒面積25平方公尺。因該處平房鐵皮屋頂與鄰房連接一起,消防人員確定其他2棟平房都已安全才離開。

幸運逃出的洪女,先至朋友家休息,陳男縱火後,在外遊蕩3、4個小時,清晨7點多回官田東西莊住處時,被埋伏員警逮捕。

根據調查,陳姓犯嫌平日無所事事,屢向其妻及女兒索討生活費用,妻子4年前就和女兒、孫子搬到官田市區信義街住處,且聲請保護令,但前年保護令失效,上週纔再重新聲請,導致陳男心生不滿,持汽油桶前往其妻及女兒共同住處縱火,所幸洪婦等4人及時逃生。

臺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爲,檢方上訴所指陳理由,與在高分院量刑審酌事項並無二致,所量處刑度復與罪刑相當原則及比例原則無悖,因此駁回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