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農族人王光祿為母狩獵...被特赦再戰非常上訴 終獲無罪判決!

布農族人王光祿。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王光祿2013年因年邁罹病的母親想吃傳統野味,他上山打獵被控持土造長槍捕獵野生保育類動物,由於他是再犯被判刑3年6月定讞。該案引發原住民打獵文化爭議,前檢察總長顏大和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曾開庭審理,後以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

大法官宣告有關獵槍部分法令違憲,但無法讓王光祿獲得救濟,直到2021年5月20日蔡英文考量王光祿狩獵是爲供罹病的家人食用,狩獵自用也經大法官認爲屬於原住民傳統文化範疇,情可憫恕,因此特赦王光祿,彰顯政府尊重原住民族生活文化,促進族羣主流化發展的用心。

前檢察總長江惠民同年爲王光祿提非常上訴,但最高法院認爲,釋字第803號解釋認定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對於自制獵槍規範不足,不符合原住民安全合法狩獵的要求,但沒有影響原確定判決的論斷,判決駁回。

檢察總長邢泰釗上任後,再替王光祿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開庭行言詞辯論,並邀請專家鑑定人表示意見,今撤銷原確定有罪判決,自爲改判王光祿無罪確定,王光祿重獲無罪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