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後首宗特赦䅁 蔡英文特赦狩獵觸法原民王光祿

王光祿(本報系資料照片)

英文總統第二任任期今天屆滿一週年,爲表達對原住民傳統的尊重,依據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獵捕野生動物觸法布農族原住民王光祿,免除其刑的執行。 這也是蔡英文總統上任首宗特赦案。

總統府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總統的這項決定,對於政府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轉型正義工作,特別具有意義

王光祿是在102年因使用土造長槍獵捕野生動物,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刑,經最高法院於104年11月3日駁回上訴確定;復經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審理時認適用法規違憲疑義,向司法院聲請解釋。

Kolas表示,司法院就原住民狩獵案在5月7日作成釋字第803號解釋,其中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不受相關條文限制之規定,大法官認爲「傳統文化」應包含原住民依其所屬部落族羣所傳承之飲食生活文化,而以自行獵獲之野生動物供自己、家人或部落親友食用之非營利性自用之情形

Kolas說,憲法明文肯定多元文化價值,保障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之文化權利。在原住民族文化中,族人山林共同分享、共同生存,相互依賴,日常狩獵是族人生活文化的一部分。

王光祿雖然因爲狩獵野生動物而觸犯相關法律,但蔡總統認爲,考量他的狩獵是爲供罹病的家人食用;狩獵自用也經大法官認爲這屬於原住民傳統文化之範疇,情可憫恕,因此特赦王光祿,彰顯政府尊重原住民族生活文化,促進族羣主流化發展之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