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疫調挨罰60萬 確診夫妻抗罰成功
2021年6月高雄小港區一家5口接連染疫,衛生局認爲屋主江姓女子與林姓丈夫疑似隱匿足跡、各開罰30萬元,一審判衛生局敗訴、2人免罰,案經上訴高高行,法官認定衛生局裁罰違法,判敗訴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2021年6月高雄小港區一家5口接連染疫,衛生局認爲屋主江姓女子與林姓丈夫疑似隱匿足跡、各開罰30萬元,2人不服提行政訴訟,一審認定衛生局沒給江女、林男陳述機會,判2人罰單均撤銷。案經上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爲,民衆疫調時疏漏、記憶不清並非「不配合、提供假資訊」,衛生局不給2人陳述意見機會已違法,判衛生局敗訴確定。
對此,高市衛生局迴應,尊重法院見解,也針對案例提請中央衡酌傳染病防治法執行實務爭點,作爲修法依據。
2021年6月1日,住在高雄小港的林姓男子因新北市友人來訪被傳染,回家再傳染給太太江女及8個月大的女兒,到訪親友也有2人確診。衛生局認爲江女、林男不吐實,1周後直接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0萬元。
江女辯稱,確診後就被隔離治療,已儘可能交代行蹤,全家也提供發票、車牌號碼給多位疫調人員協助還原足跡。林男則說,他確診後隨即被隔離,在沒有手機且又餓又困、擔心家人的情況下被疫調疲勞轟炸,已經儘可能交代足跡。
衛生局強調,防疫視同作戰,「疫情處理報告」顯示江女、林男刻意提供多種版本疫調,隱瞞家有訪客、開車外出、就醫等事實,各裁罰30萬元於法有據。
法官認爲,衛生局開罰前沒給2人陳述意見機會,明顯違背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判決撤銷裁罰,衛生局不服上訴。
高高行認爲,民衆接受疫調時身心狀況不佳、記憶不清並非妨礙疫調,衛生局確實沒給2人陳述意見機會,已違法及相關規定,原審認事用法無誤,判衛生局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