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爲了哪位大咖!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初審通過放寬遴選條件
立法院去年才修法提高外役監遴選門檻,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不久前又各自提出「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放寬門檻,分別爲服刑超過三個月、六個月以上可獲遴選外役監。立法院19日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草案。(摘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去年才修法提高外役監遴選門檻,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不久前又各自提出「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放寬門檻,分別爲服刑超過三個月、六個月以上可獲遴選外役監。立法院19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草案,綠委莊瑞雄強調,當初提高門檻的「消極資格」沒變,而是把積極資格放關,並非爲了哪個大咖在開脫。
藍綠立委修法擬放寬現行「有期徒刑執行逾三分之一,累犯逾二分之一」遴選規定。陳玉珍版放寬爲「逾三個月」,王世堅版爲「逾六個月」即可申請外役監遴選,王世堅還擬延長表現良好的外役監收容人「探視假」時間廿四小時。
審查過程中,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表示,看到一般監獄人滿爲患,但外役監舍房閒置,原法規定有期徒刑執行逾三分之一的遴選條件,綜合受刑人的徒刑執行狀況,平均下來,三分之一爲4個月,這樣修法改爲「逾三個月」也沒太大差別。
莊瑞雄則說,去年政策緊縮,增訂多項消極要件,包括故意犯罪致死、10年以上重罪等都予以排除,不得參與外役監遴選,這個是符合國民的希望。但消極要件緊縮,但積極資格沒變,導致一般監獄人滿爲患,藍綠修法不是爲了哪位大咖,外役監的功能就是讓受刑人復歸社會。
最後朝野皆無意見下,召委吳宗憲宣佈通過陳玉珍所提第四條修正版本,另外王世堅所提的延長表現良好的外役監收容人「探視假」時間廿四小時,則不予修正。
根據初審通過的陳玉珍版本,放寬外役監受刑人遴選標準,另將「有悛悔實據且一年內符合陳報假釋法定刑期」改爲「有悛悔實據且三年內符合陳報假釋法定刑期。」
陳玉珍修法說明提到,外役監條例於2023年7月31日修正施行後,因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之積極遴選條件過於嚴格,以致合乎上列積極要件得以遴選至外役監之受刑人大量減少,不但造成外役監舍房閒置,一般監所卻出現人滿爲患。
矯正署長周輝煌說,外役監製度是好的制度,應該要保留,社會復歸對受刑人有利的跟兼顧社會安全,應該兼顧衡平。周輝煌強調,外役監的定位,是讓受刑人與復歸社會的中間處遇,不是所謂的特權或是特定階級逃避服刑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