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交通車未備查最高罰3萬 北市3月赴30校巡檢
學生交通車完成報備後,需於副駕駛座擋風玻璃前明顯處,放置合格標章以供辨識。(北市教育局提供/張芷瑜臺北傳真)
補習班與課照中心多使用租賃交通車接送學童,但據攔撿紀錄統計,業者「使用未備查車輛」的違規比例最高,對此,北市教育局表示,3月起會於30所校園動態巡檢,若查獲未經備查車輛,將依法裁處最高3萬元罰鍰,未改善者按次處罰至改善爲止。
教育局說明,依據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學生交通車可用「購置」或「租賃」方式,目前補習班與課照中心多半使用租賃交通車接送學童,但由於租賃車無統一車身顏色及標誌,家長不易從外觀辨識,目前規定租賃交通車完成報備後,需於副駕駛座擋風玻璃前明顯處,放置合格標章以供辨識。
教育局指出,從過去3年攔撿紀錄顯示,2020年19輛違規、2021年20輛違規、2022年13輛違規,而業者最常發生的違規包括使用未備查車輛、駕駛年齡超過65歲、車齡超過10年、未配置隨車人員以及超載學生,其中以「使用未備查車輛」的違規比例最高,原因應爲租賃車公司任意調度車輛。
教育局表示,爲改善定點攔停效率,3月起於特定學校周邊動態巡檢,先從30所校園內外的接送區陪同學生前往補習班交通車搭乘處,記錄車牌與隨車人員,一經查獲未經備查車輛,將依法裁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業者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至改善爲止。
教育局呼籲,學校人員與家長如果發現沒有張貼標章的補習班交通車,可拍需足以辨識車牌的照片,並致電1999或以單一陳情繫統舉發,補教業者與租賃車公司,使用交通車載運學童,也應符合交通車相關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