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震襲臺 職安署:營造業僱主未落實震後檢查最高罰30萬

據往年經驗地震可能引發土石邊坡崩塌及滑落,營造工地則易造成支撐架施工架、開挖面及物體飛落,危害勞工社會大衆安全。(報系資料照)

昨晚在宜蘭外海發生芮氏規模6.7地震,全臺均明顯有感,尤其中、北部地區達到4震度。職安署表示,依據往年經驗及教訓,地震可能引發土石邊坡崩塌及滑落,營造工地則易造成支撐架、施工架、開挖面及物體飛落,危害勞工及社會大衆安全,因此僱主應落實工地地震後檢查,並加強各項防災措施,若未確認則可依職安法最高處30萬元罰鍰。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指出,「僱主於施工構臺遭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或四級以上地震後或施工構臺局部解體、變更後,使勞工於施工構臺上作業前,應確認主要構材狀況變化」。

此次地震,在中北部多個縣市發生4級以上震度,搖晃十分強烈,職安署呼籲,地震4級以上中、北部區域,僱主使勞工進入營造工地作業前,應確實檢查各事項,如有異狀,應即補強、整修採取必要設施,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確認各項安全措施無虞後,纔可使勞工進場作業,如未確認就使勞工作業,可依職安法處最高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