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震襲臺 職安署:營造業僱主未落實震後檢查最高罰30萬
據往年經驗,地震可能引發土石邊坡崩塌及滑落,營造工地則易造成支撐架、施工架、開挖面及物體飛落,危害勞工及社會大衆安全。(報系資料照)
昨晚在宜蘭外海發生芮氏規模6.7地震,全臺均明顯有感,尤其中、北部地區達到4級震度。職安署表示,依據往年經驗及教訓,地震可能引發土石邊坡崩塌及滑落,營造工地則易造成支撐架、施工架、開挖面及物體飛落,危害勞工及社會大衆安全,因此僱主應落實工地地震後檢查,並加強各項防災措施,若未確認則可依職安法最高處30萬元罰鍰。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指出,「僱主於施工構臺遭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或四級以上地震後或施工構臺局部解體、變更後,使勞工於施工構臺上作業前,應確認主要構材狀況或變化」。
此次地震,在中北部多個縣市發生4級以上震度,搖晃十分強烈,職安署呼籲,地震4級以上中、北部區域,僱主使勞工進入營造工地作業前,應確實檢查各事項,如有異狀,應即補強、整修採取必要設施,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確認各項安全措施無虞後,纔可使勞工進場作業,如未確認就使勞工作業,可依職安法處最高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