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業者注意!明年元旦前須辦登記立案 以免稅局開罰

補習班示意圖。(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賴亭羽臺北報導

臺北稅局表示,明(107)年起未登記立案的補習班,補習費收入將要課徵營業稅營所稅。經清查後,目前轄內尚有32家未登記立案的補習班,國稅局呼籲業者儘速辦理立案,以免遭補稅處罰。

依據現行稅法相關規定公司附設的補習班,其補習費收入是併入該公司合併申報營所稅;個人經營補習班的盈餘,則無論是否立案,均屬負責人合夥人的其他所得,課徵綜所稅。財政部於今(106)年7月頒佈解釋令:明年元旦起,以公司型態成立的補教業、及未登記立案的補習班,販售面授課程須課徵5%營業稅,並開立發票

臺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表示,爲讓補習班業者瞭解稅法相關規定,將於10月底針對未立案補習班、或已經營補習班業務之公司舉辦營業稅、營所稅及綜所稅相關法規實務講習,並於11月底發函並實地查訪方式查明補習班實際情形輔導依法辦理稅籍登記,減少徵納雙方爭議

許慈美說,目前轄內尚有32家未登記立案的補習班,主要集中在文山區,授課內容多以技藝舞蹈書法等技藝類型爲主,國稅局將輔導補習班業者儘速向教育主管機關辦理立案程序。若明年1月1日仍未登記,就要依法課稅並補稅處罰。

此外,目前已立案的補習班,除公司附設的補習班在明年起須課徵營業稅外,其餘個人經營的補習班仍維持課徵綜所稅,免申報營業稅及營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