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電戰莢艙被敲竹槓、沒過飛測 空軍:符合採購規範

空軍F-16戰隼戰鬥機。(圖/記者李毓康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慶富聯貸案傳出涉及詐貸面臨破產,讓政府國艦國造政策觸礁,如今軍購案出包恐還有一起!空軍着手進行F-16A/B性能提升計劃,採購ALQ-131 FMS軍售電戰莢艙,但這些所謂「已小批量生產」的電戰莢艙,事實上並未通過飛行測試階段,空軍將被迫繼續投入公帑,支持美國軍備商的新裝備測試。對此,空軍司令部嚴正予以否認。

媒體報導,我國空軍148架F-16A/B型戰機正陸續在臺進行性能提升改裝,機隊目前有80具AN/ALQ-184電戰莢艙,軍方規劃以1億6千餘萬美元預算,採購提升案中所需的42套ALQ-131A FMS電戰莢艙,但美方卻以研發成本上漲爲由,同樣價格竟只能採購12套。

美方就這項採購案對我方提出發價書,11月中旬前有效,對此除監察院立案調查外,立法院也聲明反對,外交國防委員會日前通過決議,要求空軍在立法院未同意動支預算前,不能簽署發價書。

但空軍堅持採購研發中的ALQ-131A FMS電戰莢艙,並宣稱莢艙「已完成研製測試,並小批量生產」。但一般電戰莢艙研發完成後,需經飛行測試、驗證及戰備服役階段,據瞭解,ALQ-131A FMS電戰莢艙至今未通過飛行測驗階段;且美方要求我方在11月完成簽署的發價書中,竟仍包含鉅額的研發費用,不但莢艙交付期程需拖到4年後,空軍還必須持續支付鉅額研發費用。

對此,空軍司令部透過新聞稿迴應,強調規劃籌購之F-16型戰機電戰莢艙,都遵政府採購法、軍事機關採購作業規定美國國防部安援手冊規範辦理,俾確保採購裝備符合我作戰實需

空軍司令部指出,本部執行採購作業均符合法令規範,並遵照立法院決議,暫緩簽署電戰莢艙發價書,絕無媒體報導弊端情事,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特此聲明,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