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駁訴願 東岸商場案 基市府再勝

大日公司與NET向財政部提起訴願主張基市府針對東岸商場應優先訂約,財政部於4日審議決定不受理。(徐佑升攝)

基隆市政府在東岸商場與大日公司及主富公司(NET)的法律戰已取得四連勝,大日與NET因不滿基市府未優先續約,而向財政部提起訴願。但經財政部審議後決定不受理,形同基市府再度獲得勝利。交通處副處長黃詩涵表示,尊重財政部審議結果。

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任內與大日公司簽約,委由大日負責營運東岸地下停車場和1樓商場空間。去年底基市府針對東岸商場重新招商,但NET主張地上2至4樓爲其獨資增建並擁有產權,市府於2月1日移交後,基市府、NET以及大日三方官司持續進行中。

NET主張依當初的契約,大日公司營運績效良好,營運期間評分70分以上、屆滿前2年75分以上,應有優先續約資格,但市府卻未訂約,因此大日與NET向財政部提起優先訂約的訴願。

不過,財政部於訴願委員會審議指出,今年2月1日基市府行政執行是依促參法規定執行辦理,同時基市府2023年10月17日發函通知大日與NET審查結果爲不通過,該函系基於契約關係而爲之決定,非屬行使公權力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爲,而是私法行爲,如有所爭執,自應循民事相關程序解決,因此決議不受理訴願。

黃詩涵指出,市府受理東岸立體停車場優先訂約申請階段,大日公司從未完整提報商場資產總檢查結果,無從評估資產現況;而大日公司提送近3年財務資料,僅有片面提出數字,卻無相關財務收支證明資料,依據促參法尚難衡酌未來投資財務條件,市府無據續辦理優先訂約,也尊重財政部不受理訴願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