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賤賣國有地?財部:依規定估價標售

國產署標售新北市林口區17筆國有持分土地,系國私共有土地,依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下稱政戰局)110年10月5日函委託辦理標售,國有持分土地面積1萬1412.79平方公尺,屬第二種住宅區,前經國防部報奉行政院105年11月30日函同意辦理標售後,經政戰局委託該署標售,自108年至110年初共辦理5次公開標售均流標。

嗣政戰局110年10月5日函國產署北區分署(下稱北區分署),以本案土地前因人民陳情行使共有土地優先承購權利委託標售在案,基於信賴保護及誠信原則,請該分署續辦估價及標售。復經政戰局111年2月15日函北區分署同意以估定價格(新臺幣8億6212萬餘元)爲底價辦理公開標售。北區分署乃列入111年度第1批國防部委託標售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國有不動產標售,於111年4月12日開標,共有4人投標,以新臺幣9億2680萬元整標脫。

國有眷改土地屬政戰局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規定,由國防部運用國有眷改土地處分所得執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不受國有財產法有關規定之限制。國產署依國軍老舊眷村及不適用營地之國有土地標售或處分辦法規定,接受政戰局委託辦理估價、公告標售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