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檢假變7天、育嬰留職父母同時請 勞長證實「待院會拍板後配合修法」

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證實行政院有在研擬產檢假由現行5天調整爲7天、也開放育嬰留職停薪父母可以同時請。(林良齊攝)

我國少子女化十分嚴重,據統計,今年第1季出生數爲3萬4917人、死亡人數爲4萬7626人,死亡人數較出生多出1萬2709人,少子女化十分嚴重,因此外界疾呼應有職場平權措施衛福部擬在明天在院會報告「少子女化報告」,其中提及把產檢假由現行5天調整爲7天、也開放育嬰留職停薪父母可以同時請,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表示,待院會拍板後後續會配合修法。

依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妊娠期間,僱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而該法也明定,「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爲限。」

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表示,行政院近日召開的性平會曾針對這2議題討論,因應提高產檢次數至14次,因此也配合提高產檢假至7天;也研擬放寬育嬰留職停薪請假規範,讓父母可以同時申請,一起來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