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憂促進法重複課徵 環境部:規畫調整或退場機制

環境部循環署表示,規畫中的促進費非全面徵收,後續也將視市場運作情況調整費率或退場,不會有綠色通膨情況。聯合報系資料照

環境部原訂3月底預告「資源循環促進法」草案,但產業憂心規畫徵收的「資源循環促進費」有重複課徵及引發綠色通膨疑慮,環團則要求需更嚴謹管理,因各界意見分歧暫緩預告。環境部循環署今天表示,規畫中的促進費非全面徵收,後續也將視市場運作情況調整費率或退場,不會有綠色通膨情況。

環境部整合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利用法,推動「資源循環促進法」,最大改變是將「廢棄物」轉變成「廢棄資源」,優先再使用、再利用,無循環利用價值者才進行焚化、掩埋,並會向產源如燃煤底灰、爐渣、無機性污泥等徵收「資源循環促進費」。

循環署說明,促進法草案將融入「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說再利用法」現行管理規定,同時新增源頭管理與綠色設計等,推動資源永續循環。

循環署指出,考量部分再利用產品與天然物料間存有價差,草案規畫將透過經濟手段鼓勵產業使用再利用產品,對於不具市場競爭力需付費(推廣費)給使用者的再利用產品,向產生特定廢棄物的事業課徵促進費,並專款專用於推動再利用產品使用。

循環署表示,若屬再利用去化無虞且具市場競爭力,就不是促進費課徵對象;草案也將訂有減徵、免徵、優惠、抵減、退費、退場相關機制與配套措施,以達活絡再利用產品市場與資源循環效益。

循環署強調,目前已盤點促進費、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的收費對象,審慎評估衝擊影響層面,草案將明確規範促進費徵收對象、條件及用途等項目,未來立法通過後不會有重複課徵情況,更不會有綠色通膨疑慮。

循環署表示,目前草案仍在研議階段,已召開多場次研商會廣徵各界意見,未來將持續與各界充分溝通,交換意見,綜整考量後再行預告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