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女大生遭勒殺 檢疑「掌握神秘關鍵證據」 律師:孤狼式犯案

馬國大生遭勒斃殺害,梁姓嫌犯被移送地檢署偵辦。(資料照/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長榮大學馬籍鍾姓女大生遭勒殺命案引發矚目,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以樑嫌涉犯強制性交故意殺人強盜殺人等罪嫌且有逃亡事實,向法院聲押獲准;檢方是否「掌握神秘關鍵證據」,才能讓法官信服樑嫌確實有殺人之故意。上善法律事務所律師範綱祥認爲,檢察官只要充分說明案發情形證明樑嫌完全掌控狀況而無誤殺之可能,應該能夠證明有殺人之故意,而不是僅有傷害故意。

執業律師的範綱祥指出,本案嫌疑人到案後承認有麻繩勒頸的行爲,麻繩勒頸明顯是有危害生命可能之行爲,犯嫌主張只有傷害的故意並不容易被採信,檢察官若能充分說明案發情形,證明犯嫌完全能掌控狀況而無誤殺之可能,應該就能夠證明是有殺人之故意,而不是僅有傷害故意。

範綱祥提及,犯嫌究竟是隻有猥褻或還有刑法上性交的行爲,經由法醫鑑定,應該不難辨別,其實從精神面來說,犯疑之前曾竊取女性內褲等行爲,其精神狀態確實不是正常,但行爲時是否辨識能力或控制能力有減低情形,而能減輕其刑,則需要精神醫學方面專業鑑定來確認。

範綱祥以自己執業辯護經驗舉證,曾爲一名受過高等教育且爲成年人猥褻少年案,這名當事人說起話來非常能說善道,看不出有某方面問題,但他曾詢問當事人若是正常人,會對一名還就讀國小的少年進行猥褻行爲?當事人坦承是不道德的,但當下卻無法控制自己行爲導致做出憾事,他爲當事人辯護後也常常思考類似案例

▲長榮女大生遭擄殺案,警方在犯嫌車上起獲大量女用內衣。(資料照/記者吳世龍翻攝)

至於檢方聲押庭論告,嫌犯只坦承猥褻與誤殺(傷害致死),檢方要出具哪類證據才能說服法官,嫌犯涉嫌姦殺女大生且嫌疑重大,證據內容強度要如何,法官纔會接受?

範綱祥認爲,檢方以偵查不公開應是爲了確保資訊優勢,避免辦案時的困擾,本案情形初步看來應該是孤狼式的犯案,沒有共犯可能,檢方目前不發佈消息應該只是慎重,畢竟本案涉及國際形象且衆所矚目,檢方放出消息若是錯誤的則可能是覆水難收,是否掌握神秘關鍵證據才能信服法官,則端賴現場蒐集相關重要證據,檢方應該會注意正確性,一旦確認後應該就會對外有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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