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鐵性侵大8歲前女友 渣男索8萬逼她買斷嘿咻影片
▲ 無業渣男持嘿咻影片成恐怖情人,性侵大8歲前女友要脅8萬買回。(圖/取自pixabay)
小心熱戀的嘿咻影片,成爲分手後的恐嚇取財的工具。新北市汐止區的19歲陳姓男子戀上大他7歲的女友小美(化名),交往期間並拍攝二人性愛影片,日前女友小美(化名)因他遊手好閒而分手,陳男心有不甘竟生歹念,揚言散佈2人的性愛影片,誘騙小美至旅館性侵得逞,再要脅小美拿8萬元,贖回買斷2人的性愛影片,否則將在網路散播;近日遭判5年6月徒刑。
小美指稱,陳男無業遊手好閒,認識26歲從事服務業的小美並陷入熱戀,交往期間嘿咻時,還會以手機拍攝2人性愛的過程。交往後女友小美(化名),認爲他無所事事遊手好閒,且有年齡差距,便協議分手;沒想到分手後,陳男心有不甘願,且缺錢花用,變成恐怖情人。
日前陳男傳2人分手前拍攝的性愛影片,給小美誘騙到基隆市某間旅館,要脅見面討論如何處理,否則要散佈2人嘿咻影片。小美雖然害怕,但是無奈還是依指示到基隆市旅館,陳男除了竟霸王硬上弓,性侵她得逞外,完事後,陳竟然又要脅小美拿出8萬元,贖回買斷2人性愛影像,恐嚇她否則就要散佈在網路出去。
小美當下爲免激怒陳男虛與委蛇,說身上沒這麼多錢,說服陳男讓她返家籌錢,成功逃脫後,向警方報案。經警方研妥釣魚計劃,小美以交錢買影片爲由,約出陳男碰面,警方現場將他逮捕,並在查扣陳的手機中確認有2人性愛影片,乃移送基隆地檢署依法偵辦。
檢方調查後依強制性交、恐嚇未遂罪嫌起訴。基隆地院審結,認定陳犯罪事證明確,依強制性交、恐嚇未遂罪各判4年10月與1年徒刑,合併判陳男5年6月徒刑。
「時間對我們來說完全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