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賜”號貨輪船長應對擱淺事故負責

新華社埃及伊斯梅利亞5月30日電  (記者李碧念)埃及蘇伊士運河管理局30日公佈了今年3月“長賜”號貨輪擱淺事故調查結果,認定貨輪船長應對擱淺事故負責。

蘇伊士運河管理局當天在其位於埃及東北部城市伊斯梅利亞的總部召開新聞發佈會。運河管理局調查組負責人賽義德舒愛沙說,通過分析涉事貨輪的航行數據,調查組認定船長的錯誤指令是貨輪擱淺的主要原因,運河管理局派出的領航員不承擔責任,因爲領航員的建議“不具有強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