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買遊戲點數卡糾紛 右撇子顧客左手賞店員巴掌無罪

右撇子用左手打人法官判不成傷害。(圖/監視器畫面翻拍)

東森新聞陳國元、黃逸民臺北報導

臺北市有名盧姓超商店員,因爲購物糾紛顧客伸手打一巴掌,店員事後向法院狀告傷害,但法官審理後認定,被告是右撇子,但打人時用的是左手,因爲較沒力氣,而且店員被打後只有輕微晃動,所以判決無罪,氣到特戰部隊退伍的店員說,難不成是要逼他以暴制暴嗎?

商店員和消費者因購買遊戲點數卡糾紛,陳姓顧客不斷用三字經辱罵超商店員,甚至動起手來,顧客忽然間打了超商店員一個巴掌,下氣得他狀告顧客傷害,但法官的判決讓他傻眼

法官認定,顧客以「沒力的左手」賞店員巴掌,還從畫面中認定,店員被打後身體只有輕微的晃動,所以被告出手沒有很重,因此傷害無罪,只有公然侮辱部分判決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得知這樣的判決盧姓店員越想越氣,特戰士官退伍的他坦言,被打當時要十倍奉還都沒問題,但他認知不能以暴制暴,只循司法途徑竟是這樣的判決,除了心灰意冷,更覺得這巴掌還打在司法的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