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惟罷免案延不延 中選會7月16日再議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摘自中選會官網

臺中議會國民黨團3日呼籲中選會比照公投四案延投票,讓臺灣基進黨立委陳柏惟罷免案延期投票。(臺中市議會國民黨團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中選會2日宣佈,公投案將改至12月18日辦理,但基進黨立委陳柏惟罷免案訂於8月28日投票,引發外界質疑中選會雙標。對此,中選會昨表示,罷免案宣告成立後,依法須先訂出投票日,再發出罷免公告,屆時才能向委員會議提案,討論投票日是否改期。換言之,陳柏惟罷免案是否在8月28日舉行仍有變數

因應疫情嚴峻,中選會前天召開委員會議,討論公投案是否延期,以及陳柏惟罷免案是否成立。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會表示,因疫情影響,導致選務相關作業無法進行,公投改至12月18日辦理。儘管如此,陳柏惟罷免案成立則暫訂於8月28日投票。對於中選會決議公投延期、罷免案如期舉行,在野黨直呼「離譜、雙標」,炮轟中選會儼然成爲民進黨附隨組織,趁疫情掩護陳柏惟讓罷免案不通過。罷陳團體刪Q總部更痛批,投票會造成羣聚風險

國民黨主席江啓臣昨表示,如果考量疫情風險要將公投延期,爲什麼同一天卻能舉辦罷免投票?呼籲中選會不要有雙重標準,「否則對臺中人來講,會覺得不公平,難道臺中人的命比較不重要嗎?」

臺中市議會國民黨團昨也呼籲,中選會應比照公投4案延期投票,讓罷免案也延期投票,以保障國民行使罷免權利,更兼顧選務人員及投票民衆生命安全。黨團執行長瓊華表示,目前多數國民無法接種疫苗,若貿然在828舉行罷免案投票,選務工作人員及29萬名選民身處染疫風險,這恐怕會壓低投票率變相剝奪國民的罷免權。

面對質疑,中選會昨表示,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罷免案成立後,須於60天內舉行投票;而在張貼罷免公告前,須讓被罷免人於收到罷免理由書10天內提出答辯,而該答辯書也須載明投票日期,中選會在收到被罷免人答辯書5日內正式提出罷免公告。屆時,也才能提交中選會的委員會議,審議是否調整投票日。

中選會進一步解釋,前天宣告罷免案成立,依法須訂出投票日;待罷免案正式公告,才能進行投票日是否更改的程序

換言之,陳柏惟罷免案是否能如期於8月28日舉行仍有變數,中選會委員會議將在16日進行討論。而全國三級防疫警戒至12日,屆時是否解封或微解封,預料也會是判斷罷免案是否延期的關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