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奮控高虹安誣告案 北院明早再度開庭審理

陳時奮控高虹安誣告案,北院明早再度開庭審理。(中時資料照)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教授陳時奮自訴誣告案,臺北地院將於明上午9點30分再度開庭審理,傳喚高虹安到庭。上次開庭,高虹安指出,她的博士論文僅引述期刊論文不到10頁,沒抄襲。陳時奮說,期刊論文92%內容在博士論文裡,抄襲又誤導。

旅美教授陳時奮於2011年9月間在臉書(Facebook)以標題「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發文,指「在李傑的學術履歷,高虹安被除名了」等語,同年10月間再度在臉書發文,指「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

高虹安對此向臺北地檢署提告陳時奮涉加重誹謗罪嫌。檢察官比對資策會研究報告、相關期刊論文及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查出有18處內文相同近似、圖樣相同、表格內數據相同的狀況,認爲陳時奮經合理查證並仔細比對後發表言論,將陳時奮不起訴處分。

陳時奮認爲,高虹安意圖使他受到刑事懲戒或處分,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高虹安涉嫌刑法誣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