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韋臻/臺灣動畫產業40年,終迎來《幸福路上》

臺灣從1975年第一部寬銀幕動畫長片封神榜》至今,已經走過43個年頭了。而今,我們終於迎來《幸福路上》。

對《幸福路上》留下印象,已經是2017年了,短短的預告片裡,流暢的畫面、在地的場景、明確的角色,在歷經臺灣幾部動畫長片的洗劫後,這部片對我而言簡直是浴火重生。

▲《幸福路上》劇照。(圖/傳影互動提供)

因此,年初《幸福路上》上映,看過片後,我即刻成爲追蹤粉絲,約三天就查詢一回該片上映廳數以及票房累計。印象中,全臺上映廳數從超過半百快速下降,票房累計則從臺北票房30多萬逐步緩慢上升,一段時日後,臺北票房攀升至400多萬。掐指一算,全臺票房大約剛好突破千萬,我撫了撫心臟,慶幸中帶着哀傷。

慶幸是《幸福路上》這部片,至少沒有落入臺北票房五六十萬而草草下檔的常見命運;哀傷則是,臺灣歷經整個2002年後所謂「數位內容產業政策及大動作的動畫補助挹注,卻依舊無法觀衆帶回電影院,更難堪的是,從2002年後的16年內,金馬獎最佳動畫片得獎名單除了《紅孩兒:決戰火焰山》(2005)之外,共11年入圍從缺,另三屆由香港《麥兜》系列奪得,2017年出爐的則是之前攻入柏林影展主競賽場的中國黑色幽默動畫《大世界》。

▲2002-2017金馬獎最佳動畫片獲獎名單。(圖/翻攝自《Fountain新活水》)

從「兩兆雙星」的悲劇宿命談起

談及2002年的「數位元年」,衆人泰半已經沒有什麼記憶了;但若說起「兩兆雙星」,科技業的朋友恐怕尚且歷歷在目,這個政策據稱將臺灣DRAM(記憶體)與面板從明星行業搞成業界口中的「慘案」,實際上,卻是臺灣少見含括動畫產業的產業政策

規劃於經濟部工業局內(暫且先不論爲何動畫產業政策會歸在經濟部工業局之下),從政府喊出「數位元年」口號之後,諸多相關政策,如數位內容產業推動辦公室、數位內容學院、數位內容廠商申請主導性計劃鑑價與投資服務中心、數位內容與文創產業優惠貸款等,都包含對動畫產業的輔導

以上諸多政策,包含「兩兆雙星」計劃,都源自2002年政府提出的「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劃」。不只經濟部工業局,包含新聞局後整併爲文化部)也爲了配合「挑戰2008」計劃,於同年規劃國片輔導金新制,將動畫電影納入優先輔導對象;隔年亦將動畫作爲輔導金三大項目之一。同樣在2002年,時任行政院長的游錫堃宣佈將成立「文化創意推動委員會」,並編列1億4000萬元,輔導數位及動畫電影發展。

表面上看來,整個國家彷彿正迎向文化創意與數位內容的豐厚培植期。然而,多年過去,「兩兆雙星」被貶指爲金援卻未致力於廠商開發核心技術,一昧向國外大廠購買技術授權,導致2008年虧損上千億的產業悲劇;動畫產業則如前述,完全無能帶入新舊觀衆,甚至成爲臺灣電影產業類型中最爲脆弱的一環,動畫電影產量不僅屈指可數,甚至隨意搜尋網路平臺,渾身負評的動畫電影也絕非一二矣。

若將自有技術研發比擬爲科技業的靈魂,那麼,動畫創作的靈魂,則是自有故事的開發。以此邏輯看待則或許可說,早在90年代臺灣動畫產業面臨全球分工體系的擴張,就預示了「兩兆雙星」計劃悲劇的宿命。

1980至1990年代:臺製代工起又落,與遲來的文化培植意識

熟悉動漫產業的觀衆,大概都聽過臺灣「小叮噹」(哆啦A夢)的黑歷史。1983年的農曆年間,臺灣戲院上映了一部《小叮噹大戰機器人》的春節檔電影,是一部以臺灣街道爲描繪背景的哆啦A夢動畫片,而製片公司則是當時專營全球動畫代工的宏廣

在1992年臺灣《著作權法》修訂之前,大概所有臺灣的小朋友人手一本盜版小叮噹,甚至許多由臺灣漫畫業者自行「編劇」,或剪貼改編藤子•F•不二雄的其他作品類似風格的漫畫,再隨意塗上色塊線條。而《小叮噹大戰機器人》的出現,正是臺灣動畫創作業者直接挪用哆啦A夢的角色設定與人物關係,自行企劃、編劇、繪圖、後製完成了這部動畫長片,推行到院線上映。此刻的背景,是臺灣著作權法不完備,以及臺灣正身爲全球最大動畫代工廠的年代。

▲1983年農曆年間臺灣戲院上映春節檔電影《小叮噹大戰機器人》。(圖/翻攝自《Fountain新活水》)

如衆人所知,亦如諸多臺灣動畫研究者的文章,臺灣在90年代面臨了全球分工體系第二次擴張。而曾擁有「神奇的宏廣」(Magic Cuckoos Nest)──意指無論案子多麼趕都能如期趕工完成──的臺灣,也在這次全球分工擴張之下,一面政府喊出「戒急用忍」,一面毫無阻攔地成爲被全球淘汰的勞動力市場,遭中國及東南亞取代,就連宏廣本身也設廠他鄉。

臺灣長期作爲美國代工廠的身分,政府對於文化培植的意識來得極晚,畢竟,臺灣1981年設置了第一個文化專責機構「文化建設委員會」(簡稱文建會),卻直到1990年後面臨國際外交接踵而來的困境,纔將文化建設納入國家建設方案中。我們大概也無法因此指責政府對於臺灣文化產業毫無作爲,問題的批判應當回到當時全球化分工體系的框架之中。

無論如何,動畫片、動畫影集在當時只具備「產值」意義,在政治上而言,出版審查制度仍未退場;在影視產業而言,一手面臨日本動畫的低價傾銷、美國301條款的介入,另一手則是高收益的廣告收益「產值」。

因此,早年臺灣的自有動畫電影創作,是依存在行政院新聞局的電影輔導金制度下,如1994年遠東卡通的《禪說阿寬》、1997年稻田電影的《魔法阿媽》。後者幾乎是某一代電影觀衆的唯一動畫電影記憶,它是臺灣與韓國動畫產業的合作先例,是具備基本劇情設定該有的起承轉合完整結構,更不若臺灣自有動畫常見的改編中國神話故事改編,是從在地記憶與情感出發的故事。

▲《魔法阿媽》電影畫面。(圖/稻田工作室提供)

2000年代:以代工之身赴自由貿易戰場,政策卻未迴應專業

回到「兩兆雙星」的2002年,一方面臺灣正值網路普及、數位科技新興產業、虛擬網路紅人如阿貴、訐譙龍等竄起,阿貴甚至轉型爲春水堂開拍數位動畫電影,如2010年引爆網路話題的《靠岸》;另一方面,臺灣電影創作正面臨前所未有的艱險,爲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2001年立法院修法通過,將國片映演比率以及外片徵收國片輔導金的制度全數刪除;2002年臺灣正式加入WTO,也同步取消了外片映演戲院數限制、廳數限制,以及拷貝限制。

同年,臺灣開始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相關政策與立法。

意思是,臺灣動畫在長期擔任全球OEM的角色後,尚未認識OBM,就裸着代工之身,赴自由貿易戰場。換言之,臺灣沒有預先留給自己深根、培植與轉型的時間,就必須迎戰自由市場機制──而眼前最驚人的對手,除了長期餵養臺灣兩代年輕人的日本動漫、美國迪士尼,甚至新加入了1995年以數位動畫電影《玩具總動員》驚人氣勢崛起的皮克斯動畫。

在臺灣既有的代工專業基礎下,核心欠缺的,正是「說好一個自己的故事」的能力,而這個故事同時必須長於在地特殊性,同時必須具備映照普世的世界觀。

然而,根據數位媒體研究者洪雅玲的採訪調查,臺灣歷經2002年以來的衆多數位動畫產業政策,卻始終未迴應真正欠缺的前置專業:企劃、角色設定、編劇、腳本、場景設定等。

政府迴避了最前端的文化生產專業階段,卻提供了數位內容資產鑑價與投資服務、優惠貸款、擔保機制(當然還有技術人員的培養),導致最終鑑價服務無法取得融資方的信任,於2006年暫停實施。這個發展困境,重蹈覆轍在臺灣2008年後的海角七號時期,國發基金依《文創法》,撥出臺幣百億元投入臺灣電影業,卻在沒有專業的鑑價機制下慘痛退場。

說好自己的故事有多難?之難,臺灣從1975年第一部寬銀幕動畫長片《封神榜》至今,已經走過43個年頭了。而今,我們終於迎來《幸福路上》。

▲《幸福路上》入選東京動畫大獎。(圖/傳影互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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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韋臻文字工作者,曾任《破報》記者,文字散落於電影、劇場、藝術、性別、社運等範疇。本文轉載自《Fountain新活水》,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