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峰時段省23% 臺電:盼價格誘因改變用電習慣

黃鴻麟表示,臺電希望藉由價格誘因,改變用戶用電習慣。(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臺電試辦「住宅時間電價」,採取晚間10點30分到隔天上午7點30分的離峰時段電價,每度便宜23%的措施,卻被認爲只有夜貓族能受惠。臺電業務處處長黃鴻麟20日迴應,主要是看個人用電習慣,臺電希望藉由價格誘因,改變用戶的習慣。

據報導,臺電首度試辦「住宅時間電價」,目前只開放2013年內,排定裝設智慧電錶的1萬戶民衆試用,晚間10點30分到隔天上午7點30分的離峰時段用電,每度可省23%,尖峰時段則貴27%;不過有學者認爲,應將離峰時段提前至晚間9點纔有誘因。

黃鴻麟指出,「住宅時間電價」是一個試驗計劃,主要目的在於觀察國內住宅用戶,把尖峰時段用電移轉至離峰時段的潛力

對於外界批評離峰時段電價優惠,只對夜貓族有利,黃鴻麟說,還是要看用戶個人的用電習慣,臺電希望用價格誘因,改變用戶的用電習慣,「希望能把尖峰時段用電,挪到離峰時段來用,這是我們的基本構想。」

黃鴻麟解釋,「住宅時間電價」試驗計劃,是爲了推展智慧型電錶政策,而離峰與尖峰時段制定,完全是配合臺電系統的負載變動,由於纔剛開始實施,節電效果暫時還看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