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傅天穎養孩子好苦!陳子強怒拿法院判決55字迴應

記者林思妤臺北報導

傅天穎2013年和陳子強離婚,從此斷了演藝路,之後出和緋聞男友全權公園上演活春宮;3年來她爲了養媽媽兒子,把手上的4棟房子賣掉,價值約5千萬左右,甚至爲了養家決定當按摩學徒,1個月賺約1萬7千元的薪水。不過,陳子強23日則拿出法院判決迴應,表示自己可以養小孩前妻也不用付生活費

▲傅天穎和前夫陳子強於3年前離婚。(圖/資料照,翻攝陳子強臉書)

傅天穎當年和陳子強婚變鬧得沸沸揚揚,還爆出和緋聞男友全權在公園上演活春宮,事隔3年,她表示現在跟「陳先生」和緋聞男友都沒有聯絡,專注在媽媽和兒子身上。離婚後演藝事業也斷,目前當按摩學徒約月賺1萬7千元,但目前手腳受傷,已經暫停。

傅天穎決定重回演藝圈,日前甚至召開記者會,她說自己「爲母則強」,近幾年媽媽身體不好、兒子身體出狀況,當時兒子病情發作醫院住了18天,現在知道病因,但不知道哪裡影響,她更要堅強養家,也很謝謝兒子貼心,提到家人眼淚眼眶打轉。

▲傅天穎(左)在失婚3年再出發,右爲包翠英。(圖/記者林奕如攝)

不過,前夫陳子強得知後,一個月給前妻2萬元,「我付的是孩子(教育費),不是贍養費!如女方覺得辛苦的話…我願意親自負全責照顧小孩,且女方不用付任何小孩生活費。」更附上2013年法院的離婚判決,上面寫道兩造拋棄損害賠償、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之請求,證明他所說的並非假話

▲陳子強拿出法院判決。(圖/翻攝陳子強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