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全鯊雙贏? 漁民:鯊魚肉經濟價值低
政府強調吃全鯊能夠避免資源浪費,且臺灣賣的鯊魚不是保育類,但因保育意識擡頭,魚翅價格大跌近一半,漁民都不捕鯊魚了,熱炒店還能看得到鯊魚料理,也因爲腥味重必須用大量蔥蒜壓過腥味;至於鯊魚肉的經濟價值也不高,一斤只有50幾元,吃全鯊真的能像廣告一樣創造雙贏的局面,漁民心中打了大問號。
農委會漁業署刊登廣告要大家若是吃鯊魚,除了魚翅,也要吃鯊魚的全身部位,漁業署解釋,臺灣捕的不是保育類鯊魚,而是數量較多的水鯊和黑鯊,加上鯊魚全身都是資源,基於資源不浪費原則,最好鯊魚全身都要吃。
過去屏東東港漁市場裡熱賣鯊魚煙,現在實際走一趟漁市場,幾乎沒攤販有賣,主要是現在已經很少有漁民出船專門捕鯊,漁民表示,鯊魚肉不好賣了。
環保意識擡頭,魚翅價格大跌,過去1斤能賣到上千元,現在直接砍對半,經濟價值減少了,就連過去有魚販會把鯊魚的肚肉部分煙薰後冷凍做成鯊魚煙,也因爲鯊魚產量少而跟着銳減。
除了保育類鯊魚禁止捕捉,其實像水鯊和黑鯊數量相當大是沒被禁止的,來到熱炒店的確能看得到,像是鯊魚皮和鯊魚全身的魚肉都能拿來快炒,鯊魚所有部位都能料理,也因爲腥味重,得用大量的蔥蒜炒一炒壓住腥味,拿來做魚湯就不適合。
政府建議要吃就吃全鯊,根據鯊魚價格數據上來看,這幾年鼓勵吃全鯊、不吃魚翅,鯊魚經濟價值不如以往,同樣無法解決環保議題的爭議,吃全鯊是可行的方法嗎?對屏東當地漁民來說,依舊是個大問號。(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