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少年私密片今辯論終結 炎亞綸現身法庭不發一語

炎亞綸。(李文正攝)

藝人炎亞綸被控5年前拍攝、意圖散佈而持有未成年私密影片,士林地院9日第4次開庭,炎亞綸與律師步入法庭,面對記者詢問,並未有任何說明,法院預計今日言詞辯論終結,擇日宣判。

炎亞綸被控於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間,未違反被害人意願,拍攝性愛影像,士林地檢署偵結,去年11月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製造少年爲性交行爲之電子訊號罪」、「意圖散佈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共2罪,起訴炎亞綸,強制性交罪獲不起訴確定。

另外,本案還有另一名外籍陳姓被告,被控下載猥褻影片,並將影片傳送給炎亞綸,今日開庭將一併進行調解,預計稍晚將會有結果。

全案經過3次調解,炎亞綸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未雙方簽下保密條款,均不願透露和解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