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持有少年私密片 檢方未上訴!獲緩刑確定

藝人炎亞綸持有少年私密片,檢方未上訴,獲緩刑確定。(中時資料照)

藝人炎亞綸被控拍攝未成年少年私密影片,一審獲判緩刑,另外陳姓男子判處得易科罰金刑4月,昨天(2日)爲上訴期限最後1日,士林地檢署僅對陳姓男子提出上訴,炎亞倫獲緩刑確定。

士林地檢署審酌卷證內容,認爲陳男無故持有性影像罪,量刑過輕,決定在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炎因與少年和解而獲緩刑,檢方並未提出上訴。

炎亞綸2017年間與未成年少年拍攝私密片,影片在網路上傳送,炎被控意圖散佈而持有性影像罪,士林地院考量炎亞綸與與被害人和解,獲得原諒,且履行部分款項,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就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4月,另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7月,緩刑3年。

另馬來西亞籍陳男是炎的友人,法院審理期間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依違反個資法判刑4月,檢察官以量刑過輕爲由提起上訴,後續將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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