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狂掃藥妝 食藥署示警8款是醫材 踩1雷點罰百萬
暑假出國旅遊潮,許多人喜歡到國外藥粧店採購一番,但小心踩到法規紅線。(王家瑜攝)
暑假出國旅遊潮,許多人喜歡到國外藥妝店採購一番,但小心踩到法規紅線!食藥署提醒,須注意購買的產品是否爲醫療器材或藥品,例如OK繃、保險套、衛生棉條、醫用口罩等8品項可採「便捷通關」方式輸入,但須注意數量上限,也不能販售、轉讓,否則可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處3到100萬元罰鍰;至於民衆習慣常備的「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且僅供自用,不得轉售,最高可罰200萬元,恐還需面臨刑責!
出國旅遊想攜帶或郵寄醫療器材回國,須注意相關規定。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簡任技正吳亭瑤說明,醫材須事先申請或登錄,取得許可證才能輸入,但爲方便民衆,有8個品項可免申請,以「便捷通關」方式輸入,但要限量合規,每半年一次爲限。
8種可便捷通關的醫材項目包括:OK繃合計不超過60個;液體OK繃合計不超過4條(罐、瓶、支);醫用棉棒合計不超過200支;衛生套合計不超過60個;衛生棉條合計不超過120個;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2種不同度數爲限;矯正鏡片合計不超過1副;醫用口罩合計不超過250個。
吳亭瑤說明,經由便捷通關輸入的醫療器材,僅供個人使用,即便多餘用不到了,也不能販售、轉讓,都會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可處3到100萬元罰鍰。
另外,攜帶藥品入境也有規定。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說,非處方藥每種至多12瓶,不同種類加總最多36瓶;處方藥如果沒有帶處方箋,最多隻能帶2個月用量,有處方箋者最多不能超過6個月用量;至於管制藥品屬於處方藥,一定要有處方箋,而且不得以寄送方式。
吳明美提醒,攜帶藥品入境後,只能自用、不得販售,否則可依《藥事法》無照藥商相關規定,處3到200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還有刑責,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