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套是二級醫材! 食藥署:情人節愛愛需「看標示」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適逢春節假期西洋情人節,食藥署提醒民衆與親密愛人歡度浪漫夜的同時,別忘記保護自己與情人的健康,全程使用保險套,並避免發生危險性行爲。食藥署爲保障消費者使用保險套之衛生安全,持續進行保險套之邊境抽查檢驗,2015年共計檢驗179批,所幸結果符合規定

檢體來源依國別分析,分別爲泰國馬來西亞日本。由於保險套之品質公共衛生影響甚鉅,相關邊境查驗檢驗工作自1999年10月起執行,不合格率由2000年的4.0%降至2006年的0.5%,2007年迄今,除2009年有1批次不合格外,連續6年均符合規定,顯示邊境查驗檢驗有效提升保險套之品質。

近年爲吸引民衆購買,保險套的花樣種類繁多,再加上網購風氣興盛無法實體商品確認外觀、來源資訊因素,造成假貨及非法保險套製造廠事件時有所聞,食藥署提醒民衆,依據我國管理規定,保險套列屬第2等級醫療器材管理,並依藥事法第40條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覈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使得製造或輸入。因此購買保險套時,應選擇標示有許可證字號產品,如衛部(署)醫器輸字第XXXXXX 號或衛部(署)醫器制字第XXXXXX 號等。

另,依據2014年1月2日部授食字第1021653168號公告,開放藥商得於郵購買賣通路販賣保險套。民衆如透過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購買時,要注意產品是否有標示許可證字號、藥商名稱、製造廠名稱及製造廠地址、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等,以避免購買來源不明及標示不清的產品而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