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帳號賣假貨被抓包 犯罪集團「應對守則」曝光
劉姓女子出租蝦皮帳號,但對方卻賣假貨,還教她「騙警察被盜帳號就沒事」。(示意圖/shutterstock)
劉姓女子把名下的蝦皮帳號以每個月3000元出租給「高大爺」犯罪集團,對方販售仿冒藥品被檢舉,劉女被警方傳喚到案時,發現對方還教她如何應對,只要說「帳號被盜用」還說「檢察官沒有那麼閒會去查你帳戶」,不過檢方調出交易紀錄和對話紀錄,加上劉女也坦承不諱,被檢方依違反商標法起訴。
檢方指出,劉姓女子於2022年8月起起,以每個月3000元,將蝦皮帳號租給另名叫「王大爺」的不明人士,該人在賣場販售來源不明的一款國外藥商的「遊離型葉黃素」,新北市有名買家以538元購入後,發現與之前所買過的正版商品不同,報警處理。
高雄地檢署偵辦時,劉女坦承有出租帳號,並知道王大爺所販售商品不是真品,但她稱以爲王大爺是販售衣服或飾精品,不知道會拿來賣藥。但她當時出租帳號時,對方就已經告知開設「高仿賣場」,也說「可能會收到公文,做個筆錄就沒事了,什麼交易糾紛啥的…反正所有你們後續有的麻煩我會協助你們處理…假如之後有收到要做筆錄的公文,我會教你怎麼講」。
檢方查出,警方通知劉女作筆錄後,她立刻跟「王大爺」聯繫,對方又教她「只是不要說出你出租帳號,就說你被盜用帳號」、更教她還要請檢察官去查詢使用者的IP和出貨地址,強調自己沒有經營,還說「如果你按照上面說法,大概幾個月就會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劉女還問如果被問及帳戶中每個月都有3000元進帳該如何回答,對方則回「檢察官沒有那麼閒會去查你帳戶」
但檢方不僅查帳戶、交易紀錄等,也根據買家說詞及劉女跟對方對話紀錄,認爲有不肖犯罪集團以租用帳號從事不法行爲,還教導出租帳戶人如果被逮怎麼應對,加上租用帳戶集團機房設於境外,依違反商標法將劉姓女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