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詹龍欄獄舍倒立練功...學畫制花燈 無法奔喪愧對亡母

▲9年34次申請假釋終獲准,10大槍擊要犯之首詹龍欄9月23日低調從宜蘭監獄出獄。(圖/記者遊芳男攝)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10大槍擊要犯之首綽號穿山甲」的68歲詹龍欄,2007年宜蘭監獄服刑後,2011年起申請假釋共34次後,因獄中表現良好及年邁與健康不佳等理由終獲准,服刑18年多後在9/23日從宜監低調出獄,申請假釋34次也創下獄政紀錄

綽號「穿山甲」早年與軍火大亨許金德合作從事軍火生意的詹龍欄,曾犯下鄭姓祖孫綁架案,被警方列爲10大槍擊要犯之首。1994年8月28日,詹龍欄落網羈押在臺北看守所,與同舍房徐開喜蔡正鳳等人迷昏管理員越獄成功,並潛逃大陸。2000年3月在大陸雲南昆明市涉嫌綁架勒贖案落網。2002年被押解返臺。

大哥級的詹龍欄,因殺人、擄人勒贖等罪,被判合併執行無期徒刑,在臺北、臺南、臺中等監獄服刑後,於2007年11月5日轉到宜蘭監獄服刑。詹爲改善氣血不順,曾每天起牀倒立練功。據瞭解,詹在獄中最遺憾的就是2012年詹母往生沒能回家奔喪,這讓詹深深感到愧對母親

監方表示,詹龍欄曾越獄,一開始是在獨居房加強看管,2017年4月,因戒掉30多年的煙癮,加上未違規,才轉入10至6人雜居房,與獄友們相處和諧,並轉入長期型戒菸工房工作主要是裝填小朋友氣泡玩樂的「泡泡水」。

詹在獄中學書法繪畫,及表現良好無違規,2018年9年,轉入主要是製作花燈沙畫才藝工房。

另因詹是在《刑法修正犯案,依《刑法》舊法,服刑滿10年即可提出假釋申請,於是詹在2011年4月1日開始提假釋申請,最後在2020年8月3日獲准,於2020年9月23日出獄。另外,臺南高分檢在詹龍欄出獄前,即聲請對詹假釋交付保護管束,臺南高分院裁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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