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空軍二架KC-135空中加油機16日兵分二路,分別飛至東海與巴士海峽活動。(取自美國空軍官網)
美國軍機過境臺灣,大陸對臺三大發言體系輪番點名叫陣,國臺辦與外交部發言人同聲指控美國「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表達堅決反對,儼然擺出要上法庭打國際官司架式。
但美國軍機是依國際民航規範申請,過程受民航管制單位管控導航,涉及飛航安全就屬國際公共利益,兩位發言人提及《國際法》,引起學界興趣,窮究典章就法論法,卻發現無所本。
結果峰迴路轉,軍事發言人任國強後續發言儘管態度仍然強硬,卻絕口不提《國際法》,顯然是自知前述用辭錯誤。
大國論事必須慎選字辭,唯有立論有據,方能樹立威信;興邦喪邦端在一言,北京若欲追求民族復興,豈能不求甚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