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屢漏水未改善 即起開罰 最高300萬
臺北大巨蛋啓用後頻傳漏水,臺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5日到大巨蛋考察,有議員馬上發現內部疑似漏水跡象。(臺北市議員陳怡君研究室提供/黃敬文臺北傳真)
臺北大巨蛋啓用後頻傳漏水,臺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5日考察時,議員又逮到內部疑似漏水跡象,要求市府立刻開罰。北市體育局長王泓翔表示,經確認若是漏水,將回朔到11月1日起開罰,最高可罰300萬元;北市建管處也發現大巨蛋未完成公安檢查申報,將先開罰12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
工務委員會昨到大巨蛋考察逃生避難規畫及漏水情況,民進黨議員陳怡君在外野區觀衆席發現地上有一灘積水,甚至座椅上的水滿到漏出來,直呼實在太離譜,要求市府儘快開罰。
委員會召集人、民進黨議員許淑華表示,大巨蛋漏水是現在最重要且急需改善的問題,不僅導致球迷無法好好看球賽,恐怕也會影響周杰倫及張惠妹演唱會。
許說,大巨蛋近1年共出現上百次漏水,大多在內野區,根本問題是負責管理的遠雄集團怠惰不願做好防水。她要求未來只要下雨,體育局就必須到大巨蛋查看,有漏水就馬上開罰。
王泓翔迴應,市府限期遠雄10月31日完成漏水改善,若仍有漏水會依合約回溯至11月1日起每天罰10萬元,最高可罰300萬元,經3個月後若還有漏水就再開罰。
臺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市府將與土木技師擇定1天天候不佳時到大巨蛋會勘,屆時有漏水就會依約開罰。
此外,建管處依《建築法》規定,大巨蛋去年11月2日取得使照,應於今年11月2日前完成首次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但至今已逾法定期限仍未完成。建管處長虞積學說,已依法裁罰遠雄12萬元,並限期10天內申報,若逾期將加重裁罰至30萬元,必要時將勒令停用或斷水斷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