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施工損松煙 煙囪斜、鍋爐房沉陷…遠雄判賠75萬

遠雄指控在大巨蛋施工不慎,導致松煙園區煙囪鍋爐房沉陷。(圖/本報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政府指控遠雄大巨蛋施工不當,導致松山菸廠鍋爐房地基下陷、煙囪傾斜,害得承租廠商無法進駐,因而向遠雄巨蛋公司求償246萬元。臺北地方法院14日宣判,遠雄巨蛋須賠償新臺幣75萬8417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臺北市文化局指控,遠雄進行大巨蛋工程時施工不當,造成一旁的松山文創園區鍋爐房地基下陷,導致鍋爐房傾斜無法使用,所以原本要承租的三井選品有限公司因此解約、退租,進而向遠雄巨蛋求償246萬8647元。

法官認爲,松煙文化園區的鍋爐房確實因施工不當導致沈陷室內地盤牆壁柱破裂,致三井公司無法使用而解約,因此遠雄須賠償文化局從前年2月21日至6月底的租金,共75萬8千餘元。

至於103年7月1日至104年3月止損失的鍋爐房使用費167萬2310元,則因103年7月初挖到疑似地下舊有結構,必須等待文化局勘驗評估,而無法出租,此部分租金損失不能歸咎於遠雄。

此外,北市文化局向三井公司收取3萬7920元的使用費,並依法納稅,未退還給三井公司,文化局並無任何營業稅損失,遠雄巨蛋不需負擔;扣除上述2筆金額,法官最終判處遠雄巨蛋賠償75萬84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