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工程害松煙煙囪傾斜 遠雄抗罰150萬敗訴理由

▲大巨蛋施工期間造成附近松煙古蹟龜裂,遭罰150萬。(圖/資料照/記者一中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遠雄大巨蛋與臺北市政府纏鬥2年多,2015年間施工過程中因影響松山菸廠煙囪古蹟,北市府認爲有安全疑慮,因此依違反環評法裁罰臺幣150萬元罰鍰,遠雄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爲施工使松煙惡化情事嚴重,且非初犯,應受最高程度責難,原處分並無違誤,應予駁回,可上訴。

判決指出,松煙園區非大巨蛋園區施工範圍,但基於保護古蹟、避免鄰損等目的,遠雄在大巨蛋園區施工期間,應肩負維護松煙古蹟安全義務,一旦開挖工程對古蹟安全超出容許界線,應立即停工以免惡化,至於停止施工範圍爲全區或限於監測行動值之周邊部分需經會同建築師及相關人員會勘確認後續處理方式而定。

北高行認爲,大巨蛋施工以來陸續造成松煙古蹟區損壞,自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間惡化情事嚴重,且遠雄於本件開發案前已有5次未依環評承諾執行,因違反環評法第17條規定裁處160萬,違規行爲嚴重殃及松煙古蹟安全,北市府認爲遠雄違規情節重大,且非初犯,應受最高程度之責難,裁處150萬元,並限期提出緊急改善補強計劃,另命負責人蔘加環境講習8小時,原處分並無違誤,責罰尚屬相當,應予以駁回,本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