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網站賣酒挨罰1萬 「Go美廉」告北市府抗罰敗訴

商家股份有限公司旗下「Go美廉」購物網站販賣酒品,去年遭臺北政府財政局依違反《菸酒管理法》開罰1萬元。(翻攝自「Go美廉」網站)

三商家購股份有限公司旗下「Go美廉」購物網站,被檢舉以電子購物方式販售酒品,遭臺北市政府財政局依違反《菸酒管理法》開罰1萬元。三商家購提告抗罰,臺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爲,透過「Go美廉」購買酒品,取貨過程中確實無法查驗消費者年齡故判三商家購敗訴,可上訴。

民衆2020年2月27日檢舉指出,「Go美廉」以電子購物方式販賣酒品,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違反《菸酒管理法》規定,北市財政局受理後認定違規屬實,同年4月14日裁處三商家購1萬元罰鍰,三商家購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

三商家購主張,「Go美廉」的酒品交易模式爲「附條件買賣」,消費者網路下單後,商品只是加入購物車,交易尚未完成,須至實體門市經門市人員確認身分年齡後才能結帳取貨,並非直接在網站上付費購買酒品,性質上不屬於電子購物。

三商家購併指,「Go美廉」的酒品交易流程,與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電子機臺出售酒品的模式相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就曾判決認定「Fami-Port」不違規,判決撤罰。

「Go美廉」被檢舉後雖已更改酒品交易流程,但法官根據財政局提出原來的流程,發現先在網站上選購酒品,點選「加入購物車」後,配送方式可選擇「智能櫃取貨付款」,再填妥收件人姓名手機號碼、取貨櫃點即「完成訂購」,購買者再至門市操作「掌櫃」電子機臺,輸「取件碼」並「簽名取件」後,即可開啓智能櫃領取酒品。

法官認爲,「Go美廉」網路下單後雖須至實體店面付款取貨,但若透過智能櫃取貨,賣方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並無實質檢核消費者年齡機制;而透過「Fami-Port」機臺預購酒品,還是得要臨櫃繳費,櫃檯人員得要求消費者出示證件兩者交易方式明顯不同,故認定三商家購違規明確,財政局裁罰並無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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