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出入境新規 外國人將存留指紋
大陸爲加強出入境管理,經國務院批准,新規定決定對入境外國人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識別資訊。(圖/新華社)
爲加強出入境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批准,公安部決定對入境外國人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識別資訊。
新華社今報導,據公安部近日發佈的公告,2017年,中國邊檢機關將分批在全國對外開放口岸對入境我國的14(含)至70(含)週歲外國人留存指紋,持外交護照或有對等互惠安排等情形的外國人可以免留指紋。2月10日將在深圳機場等口岸開展試點,其後陸續推廣實施。
報導稱,留存出境入境人員的生物識別資訊是加強出入境管理的重要舉措,目前國際上已有多個國家實施這一措施。中國邊檢機關將採取有效措施提高口岸通關效率,維護正常出入境秩序,不斷提升出入境管理服務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