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索討汪小菲750萬元 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

汪小菲。本報資料照片

大S徐熙媛與前夫汪小菲官司不斷,汪小菲委託律師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否認欠她750萬元,並聲請停止執行,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汪小菲提供165萬元後,在訴訟程序終結前可暫時停止強制執行;本案訴訟部分,臺北地院19日開庭但不公開審理,徐及汪都未到庭,由律師出庭陳述意見後離去,至於相關細節律師都不願意對外表示意見。

大S以調解筆錄爲執行名義,主張汪小菲沒有依調解筆錄約定給付,因此聲請對汪小菲強制執行750萬元,但汪認爲自己沒有違反調解筆錄之給付義務,徐女不得對他強制執行給付,他依法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爲免造成不可回覆之損害,也聲請訴訟終結前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