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醫院經營權換手 員工權益保障遭指跳票 勞工局曝真相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之亂持續延燒,高市議員陳麗娜今(7)日與高醫工會代表舉行記者會,痛批衛生局長黃志中承諾跳票,未保障大同醫護權益就急着與長庚簽約,怒批黃志中下臺負責。(柯宗緯攝)
國民黨高市議員陳麗娜今天陪同高醫工會、市立大同醫院醫護人員開記者會,陳麗娜表示,衛生局未保障大同醫護權益就急着與長庚簽約,包括加薪5000,工會強調要放在本俸,結果長庚用留任獎金處理,工會要求年資一律概括承受,但9月20號變成只承認員工在大同的年資。對此,勞工局表示,均非事實。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之亂持續延燒,高市議員陳麗娜今(7)日與高醫工會代表舉行記者會,痛批衛生局長黃志中承諾跳票,未保障大同醫護權益就急着與長庚簽約。高醫工會理事長柯心炫指出,衛生局長黃志中信誓旦旦給承諾,最後在長庚勞動契約中完全不存在,當中包括加薪5000元,工會強調要放在本俸,結果長庚用留任獎金處理,這樣一來就不能放在退休金裡。
且工會要求年資一律概括承受,但9月20日卻變成只承認員工在大同的年資,以前的年資完全不予承認,定期轉正也未納入契約。
高雄市勞工局表示,有關長庚法人提供留任大同醫院員工每人每月5000元留任獎金,是屬勞動基準法所定的工資範圍,長庚法人早已承諾將依法計入退休金計算及提繳基礎。另外,留任獎金與年度加薪實分屬二事,並無所稱有留任獎金即不能加薪一事。
勞工局又指,長庚法人也於協調會議承諾將完整採計於高醫大附設機構(含受委託經營醫院)服務及99年委託經營前於高雄市立大同醫院服務的特別休假年資,勞動條件均無損及大同醫院勞工既有權益,勞工局也將監督長庚法人履行承諾,強調陳麗娜所指控之事均非事實。
勞工局說,針對員工權益,除了關心留任大同醫院(長庚法人)的勞工外,對於轉任高醫體系其他醫院的勞工也全面重視勞動權益,同時呼籲如有相關勞工權益疑問,均可直接向勞工局諮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