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請「阿伯級友人」換掀牀油壓棒竟遭指侵 不認罪判3年3月
楊姓計程車司機應一名單親媽媽請託,協助更換掀牀問題油壓棒,卻假藉整骨按摩,要求她躺在牀上,趁壓揉私密處時指侵。女子事後報警,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楊3年3月徒刑,臺灣高等法院12日駁回楊上訴。
民事部分,一審上月26日判楊須賠償被害人50萬元。
這名年輕的單親媽媽,因家中掀牀油壓棒有問題,2023年7月8日早上10點多,臨時求助年長她30多歲的「阿伯級友人」楊姓男子協助,楊熱心幫忙後,還說他會整骨按摩,堅持要單親媽媽躺在牀上。
楊先按摩女子雙腳,手掌一路向上壓揉至私密處並趁機將手指伸進內褲裡,女子因家中只有她和小孩,害怕楊對她與小孩不利,不敢反抗。
「媽媽起來!」幼女因在旁邊說她大便了,要媽媽幫忙擦屁股,單親媽媽連忙起身,並跟楊說要幫小孩洗屁股,請他先回去,楊才罷手。單親媽媽當天下午找閨密哭訴,並在對方陪同下向板橋分局報案。
單親媽媽說,當天楊提議幫她整骨,但她不喜歡別人碰觸她身體,對方一直勸說,只好先配合。她說,那時穿着短褲,她感覺楊的手掀她短褲,突然間也把她的上衣下襬掀起來,並說「妳生完小孩都沒有妊娠紋」。她嚇到僵住,楊卻用手指揉她會陰部,說這是「按摩」,正常要按會陰穴,還稱「妳這邊突起來就是有反應」。
楊在警詢、檢察官偵訊與新北地院審理時,始終堅持「可能是在按摩過程中不心有碰觸到」。新北地院認爲單親媽媽事後隨即將遭遇告訴友人,並積極求助心理諮商,持續有害怕人羣等創傷後壓力症候羣症狀等負面影響,可證楊性侵屬實。因楊否認犯行也未能取得被害單親媽原諒,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3月徒刑,他不服判決而上訴,但高院昨駁回。
楊姓計程車司機應一名單親媽媽請託,協助更換掀牀問題油壓棒,楊卻假藉整骨按摩指侵,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3月徒刑,臺灣高等法院昨日駁回楊上訴。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