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侯友宜大羣館避稅案例再現 綠委要提修房屋稅法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家族將文化大學「大羣館」切割爲多戶小坪數來符合免徵稅條件,雖然租金收入超過兩千萬元,卻免繳房屋稅。民進黨立委王榮璋、李麗芬和鍾孔炤12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立院新會期將提出《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在同一棟建築物持有多戶房屋且出租牟利者,全部住屋現值應合併計算,超過10萬,就應依法繳交房屋稅。
侯友宜家族持有的「又昱公司」,在1998年文化大學大羣館落成時,爲符合《房屋稅條例》第15條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徵的條件,特地以99個門盤分別設立稅籍,因此21年來,每年租金收入超過2000萬元,但完全不必繳房屋稅。王榮璋表示,立法院新會期他及綠委將提出《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在同一棟建築物持有多戶房屋且出租牟利者,應將各戶房屋現值合併計算,如並計後超過10萬,就應依法繳交房屋稅。
王榮璋說,現行《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徵,原意是爲了照顧居住在低價房屋的弱勢家庭,但侯友宜家族利用稅法給弱勢者的善意,將大羣館以99個門牌分別設立稅籍來避稅,「或許不違法,但絕對不道德!」修法後希望候友宜家族能依法繳稅。
李麗芬也說,根據2016年房屋稅統計數字,總計有1015萬間稅籍房屋,80.3%都有繳房屋稅,一般民衆都誠實繳稅,有人卻藉此規避繳納房屋稅,這對民衆很不公平。
臺北市政府日前提出的修法方向,是將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者」,直接修正爲「自住」;但綠委提出的修法版本爲,除了「自住」房屋全國合計3戶不受影響之外,「耐用年數屆滿之房屋」、「經地方稽徵機關認定爲簡陋房屋」也排除,其餘則都要合併計算,因此像大羣館等在同一建築物持有多戶住家房屋且出租牟利者,如並計後超過10萬元,就要依法繳納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