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刷轉賣高鐵票 7嫌半年騙1300萬
黃姓男子7人組成詐團,涉嫌以虛擬身分證號大量訂購高鐵票,詐取被害人信用卡資訊盜刷付款,以打折價販售票券,半年獲利1300萬餘元,再兌換成泰達幣並轉至境外錢包,被害者29人及4家銀行。士林地檢署6日依鐵路法、詐欺取財、組織犯罪、洗錢等罪起訴黃嫌7人。(本報資料照片)
黃姓男子7人組成詐團,涉嫌以虛擬身分證號大量訂購高鐵票,透過釣魚簡訊詐取被害人信用卡資訊,以盜刷方式支付票款,再以打折價販售高鐵票牟利,半年獲利1300萬餘元,再兌換成泰達幣並轉至境外錢包,被害者29人及4家銀行。士林地檢署6日依鐵路法、詐欺取財、組織犯罪、洗錢等罪起訴黃嫌7人。
檢方痛批主嫌黃男、謝男及幣商施男3人以無本賺取暴利,簡直慷被害人之慨,甚至以打折票價吸引民衆購買,犯行重大,均具體求刑2年2月。
起訴指出,2023年6月起至2024年1月止,黃嫌等人組成盜刷高鐵票銷贓集團,涉嫌以虛擬身分證號大量訂購臺北至高雄左營的高鐵票,並取得訂票代號。
黃嫌等人透過假網站及釣魚簡訊,佯稱通行費未繳、罰單逾期、停車費欠費或點數即將到期可兌換等理由,誘使29名被害人點入惡意連結,進而詐取信用卡資訊。
黃嫌等人取得被害人信用卡資訊後,盜刷支付高鐵票款,並透過自行創立的LINE官方帳號「速度高鐵」、「臺灣Q比高鐵」交易平臺,以每張原價1490元的8折價1192元轉售;後續再將賣票所得轉成虛擬貨幣,透過施姓幣商匯入指定虛擬貨幣錢包地址洗錢獲利,估計獲利1300萬餘元。
事後高鐵公司發現詐騙集團的購票帳號短短半年購票逾1萬張,每月平均購票2000張,不符常理,將相關情資提供鐵路警察局刑警大隊,警方根據買家購票方式,一層層向上偵查,「以票追人」。4間受害銀行也發現客戶信用卡遭盜刷數百筆,隨即報警處理。警方報請士檢指揮偵辦,展開兩波拘提、搜索行動,逮獲黃嫌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