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假高鐵票!撿用過的票當新票 轉賣詐騙判拘役110天

▲謝姓男子以用過的高鐵票充當新票詐騙旅客遭判刑。(圖/示意圖記者蔡玟君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一名謝姓男子撿拾用過的,或被丟棄的高鐵舊票根,以沒搭上車退不了票爲由,轉賣給其他需票孔急的旅客,一名李姓女子購買時要求站務人員先查驗,謝男因此當場被逮,卻還抓傷員警士林地方法院依詐欺、傷害等罪,判謝男11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11萬元。

根據判決結果,謝男在今年5月21日,拿着撿來的高鐵票根,向姓女子謊稱因爲有事無法臺中班次也過了又退不了票,不過因爲可以搭自由座,因此想轉手出售原價725元,打折600元賣。

李姓女子爲求謹慎,當場要求謝男將票券交給站務員查驗,這一查,謝男當場被識破,站務人員通報警方,沒想到怕身上其他票根被發現,謝男竟趁機將票根塞進派出所辦公室,還對員警大聲咆哮,並抓傷前來制止的員警。

警方追查,謝男以相同手法,前一天就有另一名乘客受騙,該名乘客發現,原本看到的車票載明5月20日南港到臺中,但其實第二聯車票是南港到臺北,導致該名乘客抵達臺中時卻出不了站,這才發現被騙。

檢警追查,謝男家境小康,從事資源回收業,卻以此詐欺他人,士林地檢署將謝男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依詐欺、詐欺未遂、傷害3罪嫌,判決11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1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