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職才3個月!女因爲「上班穿球鞋」被開除 成功獲賠1百多萬元

▲女因爲穿球鞋上班被開除。(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李振慧/綜合報導

英國20歲女子貝納西(Elizabeth Benassi)因爲上班穿運動鞋遭到開除,聲稱不知道公司服裝規定的她,認爲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對待,所以對公司提出訴訟,近來訴訟結果出爐,成功獲得近3萬英鎊(約臺幣123萬元)賠償金。

20歲女子貝納西2年前在就業服務公司Maximus UK Services工作時年僅18歲,她在該公司擔任就業顧問約3個月,突然遭公司以「上班不可以穿運動鞋」爲由開除。

Teen sacked for wearing trainers wins £30,000 compensation after suing bosseshttps://t.co/bIfxWg0Ho1 pic.twitter.com/QijH26Z26E

貝納西表示,收到通知的時候她非常錯愕,因爲公司中她不是唯一一個穿運動鞋上班的人,在收到通知前也完全不知道不可以穿運動鞋的規定,且在辦公室中她是最年輕的新人,平時也一直受到其他同事的不友善對待,認爲自己是遭主管隨便找個理由開除。

本案在克洛敦(Croydon)法院開庭,公司反駁,其他員工可以穿球鞋上班,是因爲有「腳痛」問題,讓法官認同貝納西在職場中的確遭到了不公平對待,且公司對於爲何3個月試用期一到就把人開除,也無法提出讓人信服的理由,判賠29,187 英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