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前東家雲端資料庫 挨告竊商業機密
某教育公司美籍華裔宋姓創辦人、吳姓女員工,被前東家、某代辦留學服務公司指控,2人離職前侵入老東家的雲端資料庫,竊取商業機密及客戶資料後,規劃成立教育公司,涉嫌妨害電腦使用、背信罪;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2人應是離職後不慎連結至前公司資料庫,依罪證不足,不起訴2人。
代辦留學服務公司控稱,宋男及吳女曾任職該公司副總裁、員工,2人涉嫌於2018年9月至12月,分別使用他人iPhone手機、蘋果電腦登入該公司的雲端資料庫,非法竊取該公司商業機密及客戶資料。2人離職前,即規劃成立與該公司性質相同的教育公司,2人涉嫌妨害電腦使用及背信等罪。
檢方勘查代辦留學公司提供的光碟,發現僅有1次登入訊息,並未有取得任何電磁紀錄,認爲是2人離職後,不慎連結至前公司的雲端資料庫,依罪證不足,不起訴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