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薪時代 律師收錢看真功夫

律師經常穿梭各審級法院,爲當事人辯護,收取律師費。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記者陳宏睿/攝影

王捷拓說,一個律師能夠索價數萬元至上億元,都是綜合性因素,有時律師開價是一回事,打完官司,如何向當事人收到錢,讓現金落袋,纔是真本事。

王捷拓觀察,臺灣律師界已進入「低薪時代」,律師錄取率從早年百分之一,近年已提高到百分之十,律師競爭很激烈,以一名剛出道的律師來說,薪水約四萬五至五萬元,若資深受僱律師,有十萬元已相當不錯,北部與中南部律師薪水,差異約五成。

律師林柏宏提到,有檢察官、法官背景的律師,不論案源與收費,都有一定優勢,主因是具司法官背景的律師,對訴訟或是法院判斷標準,會比一般律師熟稔,品質較符合目前司法訴訟需求,國內許多重大案件當事人,都會請司法官背景的律師。

律師馬在勤認爲,「每位律師心中都必須有把尺謹慎把關」,雖說替被告辯護是律師的天職,不過接案與否也是門學問,什麼案要拒絕、什麼錢可以賺,其中有許多的「灰色地帶」,何時會掉入陷阱,都要謹慎小心,否則很容易惹禍上身。

馬在勤說,有些律師甚麼錢都賺,業界皆有耳聞,但這些黑暗面「佛曰不可說」,他強調,謹守分際是相當重要的,不可爲錢做出逾矩的事。